第03:平安贵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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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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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颖敏 通讯员温志杰)3月19日,桂平市蒙圩镇新塘村扶庙屯村民侯某因露天焚烧秸秆,被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罚款500元。这是我市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措施之一。

  经查,2月6日,蒙圩镇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侯某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过火面积达30平方米,燃烧产生的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直接影响。依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2024年修订)》,蒙圩镇全域为“全天禁烧区”,任何露天焚烧行为均属违法。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

  同样因为露天焚烧秸秆受到处罚的还有覃塘区覃塘街道杨志村刘屋屯吴某。1月1日19时10分,自治区卫星遥感发现在覃塘区覃塘街道周村村下周屯的甘蔗地上有焚烧秸秆的火点,过火面积约20亩,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吴某涉嫌环境违法,2月26日,被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

  今年以来,我市面对静稳天气和外来污染传输叠加压力,持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截至3月21日,全市已立案查处秸秆焚烧案件44起,下达处罚决定书31份,拟罚款总额2.25万元。我市通过构建“处罚+取消地力补贴+公示+问责”的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实现秸秆禁烧全链条闭环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运用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秸秆智能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并鼓励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共建共享清新宜居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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