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清
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以来宁波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并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一系列措施,从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精准服务企业上市等18个方面全面发力,助力宁波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期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案件,执行环节积极运用活查、活扣措施,减少涉诉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少部分企业和企业家做出虚假诉讼、拖延审理、恶意规避执行等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违法抗拒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行为,对营商环境法治化起到了消极阻滞作用。对前述现象,各地人民法院以高度审慎的态度进行积极应对,目的就是要尽最大限度保护好市场经济。
积极发挥司法效能,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在社会环境营造方面,要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保险等行业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沟通联系,通过改善政务服务、发出司法建议、送法进企业、座谈交流、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落实各项行政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提供行为规范和法律指引,努力营造近商、亲商、爱商的社会氛围。
在实体案件处理方面,要全面建立对涉诉企业和企业家的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加强不同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充分了解涉诉市场主体的所盼所求。比如破产审判,要精准识别重整价值,引导濒危企业有序开展重整工作,让更多市场主体重获新生;涉企案件执行,要积极拓展正向激励场景,及时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恢复信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发展。要紧跟经济发展新趋势,加强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等新兴领域的司法探索,提炼统一裁判规则,护航新领域企业发展壮大。要积极推动科技赋能司法审判,加强司法大数据运用,推动市域治理精准化,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法治改革红利。